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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未知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05-29  点击:

  一、起草目的和依据

  各省区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系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每年编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大力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总体要求,作出“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等重要指示,明确了“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落实好‘十三五’地质灾害避险任务;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等重点任务。2019年4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召开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指出,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工程项目作支撑。自治区党委、政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新要求,对有关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是我们全区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遵循。由于我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0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超前筹划、提早部署、明确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度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任务,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果。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0年我区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为主。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桂东北大部地区以及桂中、桂西北局部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的区域主要分布于桂东南大部地区,桂西北局部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的区域为除北海市滨海平原以外的其它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是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总体预测2020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略超历年,局部地区可能加剧。2019年北流市、靖西市5.2级地震影响较大的区域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等的可能性很大。

  (二)重点预防县(市、区)。南宁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横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桂林市:秀峰区等6个城区及下辖灵川县等11个县(市);梧州市:蒙山县、苍梧县、藤县、岑溪市;玉林市:玉州区、福绵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贵港市:港南区、覃塘区、桂平市、平南县;钦州市:浦北县、灵山县;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区、靖西市、田林县、凌云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那坡县、田东县、德保县;河池市:天峨县、南丹县、东兰县、凤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宜州区、金城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富川县、钟山县、昭平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北海市:合浦县;崇左市:大新县等。以上72个县(市、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着重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治对象。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地震影响较大区域以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四)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每年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所占比例较大。根据广西气象、水文特点,5~9月是我区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5~7月是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8~9月主要防范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此外,4月长期阴雨天气期间各地要防范房前屋后切坡小规模的崩塌,10~11月需防范汛后台风登陆带来的影响。

  (五)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根据2019年地质灾害调查,百色市凌云县第二初级中学等2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百色市德保县敬德镇多匠村等228处地质灾害易发区为2020年自治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其中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的隐患点241处,易发区178处,威胁人口均为50人以上;属于建设单位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46处,易发区50处。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16万多人及31亿多元财产的安全,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27万多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措施主要为监测、巡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相关防范工作。

  (六)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启动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九大工程”建设。二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基础性工作,解决好地质灾害隐患在哪里的问题。三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准度。四是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实现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五是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应急演练。六是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七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八是开展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绩效评估。九是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责任并做好防范。

  三、涉及的责任范围

  《方案》所涉及范围包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

  四、执行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均要按《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方案》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六、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差异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相比,一是总结分析了2019年地质灾害发生发育、分布规律及地质灾害防治和预警预报工作中的突出成绩,结合2019年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详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的进展情况及地震影响,将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县(市、区)由去年的59个调整为72个,更新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其中隐患点由去年的199处调整为287处,易发区由去年的117处调整为228处,其中有46处隐患点和50处易发区属于交通部门。二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主要工作任务中的做好相关体系建设工作、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应急演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加快实施治理搬迁工程任务做出新的部署,并增加了开展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补助资金绩效评估及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责任并做好防范两项任务。三是保障措施强调了要在守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底线前提下,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并强化信息共享和保险机制。四是增加了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并明确监测、巡查的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五是增加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巡查排查和监测的责任。

  七、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了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及绩效评估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责任;二是及时调整明确了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三是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首次在年度《方案》中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责任主体和监督单位,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和监测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狠抓落实。

  (二)由于地质灾害发生受多重因素影响,目前我区乃至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仍偏低,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对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性和偶然性的认识和预测尚在继续探索之中,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及防范具有局限性,除了《方案》明确的易发区和隐患点需重点防范外,也需要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重视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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