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及相关科技工作者: 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创新氛围,促进地质科技进步,提升地质科学研究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发我区地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现就2026年度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下设三个子奖项,分别为地质科技进步奖(简称进步奖)、地质科学普及奖(简称科普奖)、青年地质科技奖(简称青年奖)。进步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科普奖设立金奖、银奖两个等级,青年奖不分等级和排名。所申报(推荐)的成果、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奖励范围。 (一)地质科技进步奖(进步奖) 包括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矿产资源勘查与研究、水工环地质与灾害地质、应用研究及其它地质工作领域。 (二)地质科学普及奖(科普奖) 在地质学科相关专业领域(包括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成果,包括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在国内媒体上公开传播过的或向社会大众(如中小学生)广泛发放传播的科普文章、手册、视频等。 (三)青年地质科技奖(青年奖) 在地质学科相关专业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勘查、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科普活动中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 (四)以下成果(候选人)不属于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申报(推荐)范围: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成果; 2.已经获得同级别或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候选人); 3.存在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争议的成果; 4.申报主体是党政机关及其管理职能部门; 5.成果主要完成人或青年奖候选人属党政机关副厅局级以上的公务员(但项目完成时尚不属党政机关副厅级以上公务员的除外); 6.有失信行为、不良施工记录或者三年内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单位; 7.成果申报单位注册登记地不在广西境内的,青年奖申报候选人不属于广西境内登记注册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授奖的其它情形。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推荐)的成果、候选人业绩必须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成果评审或验收的成果(候选人业绩); (二)若申报单位是广西地质学会会员单位且成果(候选人)第一完成人是中国(广西)地质学会个人会员的,可直接申报;若申报单位或成果(候选人)第一完成人非会员,需由1名广西地质学会在任理事书面推荐函(附件3)方可申报,但推荐时应征得成果完成单位和候选人的同意; (三)同一完成人(第一完成人)只可申报(推荐)一项地质科学技术奖; (四)拟申报(推荐)的成果及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应在申报(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成果基本情况、成果简介、推荐意见等。青年奖的公示内容应包括被推荐人基本信息、代表性成果基本情况、业绩成果简介、推荐意见等。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和青年地质科技工作者方可申报(推荐); (五)非广西地质学会会员单位当年度只能申报(推荐)1项进步奖、科普奖成果或1名青年奖候选人;广西地质学会会员单位可申报2项成果和1名候选人,理事单位可申报(推荐)3项成果和2名候选人;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可申报(推荐)4项成果和3名候选人; (六)申报(推荐)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为在项目立项、项目设计、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组织管理等项目实施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项目成员。其中一等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二等奖不超过9人;三等奖不超过7人。申报(推荐)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名单应以对成果的贡献大小排序,并与成果报告或有关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一致。申报(推荐)成果经评委会终审后,其获奖等级与申报等级不一致时,主要完成人数量由奖励办通知申报(推荐)单位做出相应调整。 三、申报(推荐)材料 (一)申报(推荐)进步奖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地质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1-1); 2.完整的成果技术报告及附图; 3.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包括:任务书、典型照片、技术评价证明(评审或验收意见,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有关单位评语、审批文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该成果应用价值的有关材料、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推荐)科普奖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地质科学普及奖申报书(附件1-2); 2.完整的科普实物或电子媒介(光盘); 3.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包括:有助于证明该成果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证明,如传播途径、媒体评价、专家意见、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推荐)青年奖应提交下列资料: 1.青年地质科技奖推荐书(附件1-3); 2.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包括:主要事迹材料、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推荐)时间 申报(推荐)单位请务必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及其附件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广西地质学会秘书处),电子版(Word格式及PDF扫描格式)报送至电子邮箱:gxdzxh@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推荐)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卫仁 联系电话:0771-5736966 13978804762 电子邮箱:gxdzxh@qq.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5号华业园综合楼9楼908室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 1-1.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地质科技进步奖) 1-2.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地质科学普及奖) 1-3.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青年地质科技奖) 2.相关佐证材料(模板) 3.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理事推荐函(模板) 4.广西地质学会科学技术奖章程
广西地质学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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